廖国辉律师事务所(“本所”)尊重阁下的个人私隐,并严格遵守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中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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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在浏览本网站时,个人资料有可能会于不同途径被收录,例如经阁下向本所发出电子邮件,或因阁下的网络域号地址需经本所的伺服器认可。

  

2.  阁下个人资料的使用

在本网站收集的个人资料将只作收集该等资料时所提及的目的或回覆阁下的查询之用。阁下的个人资料并不会用作其它用途。

 

 3.  披露 

除非因法律规定,或有需要保障我们的权利及权益,否则本所不会在未得到阁下同意的情况下将阁下的个人资料转发予第三方。

 

4.  取得或更正个人资料 

阁下有权根据私隐条例项下的规定查核本所有否持有阁下的个人资料,要求取得或更正该等资料。上述要求可向本所的行政经理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