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诉讼

廖国辉律师事务所 于商业诉讼与一般诉讼律师事务所不同。在处理诉讼事务方面,本行是以明白客户之需要及保障客户之利益为工作目标。本行曾处理多宗高度复杂与及被广泛报导的案件,其中包括一宗在英国伦敦金属交易所,本行代表一在中国上市集团诉一美国公司, 声讨约二亿美元赔偿。 敝所追求有效益及有效率的诉讼, 以达到客户满意之结果。


专门商业诉讼范围

 

  1. 有关财务及机构债务重组之诉讼
    敝所为客户提供上述具争议性事情的法律意见。敝所曾代表一位客户于有关一项超过港币HK$18亿元的银行融资纠纷中,成功取得对一间持牌银行的 “反对诉讼” 犟制令。

  2. 有关提货单纠纷
    敝所为客户提供此专门商业诉讼的服务。敝所曾代表一位客户向银行就提货单纠纷提出诉讼,其索偿额超过港币HK$1亿。

  3. 货物销售赔偿
    敝所曾为买家及卖家在不少货物销售纠纷中提供法律意见,取得简易程序判决、最后判决或以和解方式达到客户满意的结果。

  4. 清盘及无力偿还个案
    敝所从事具争议性的清盘个案,其中牵涉一些上市公司。敝所曾代表呈请人取得法庭命令委任临时清盘人接收欠债公司之资产。在其中一清盘呈请案件,敝所代表一中国上市公司反对呈请。

  5. 股东之间的纠纷
    敝所为客户提供保护小股东权益、不公平损害个案及犟制履行股东协议等的法律意见。

  6. 仲裁及仲裁裁决的执行
    因为敝所在诉讼上享有的声誉,令敝所获得不少着名企业包括在中国及香港交易所公开上市的企业指示处理有关仲裁案件。在一案件中,敝所代表一间中国上市企业在伦敦金属交易所进行一宗巨额的申索。敝所亦曾代表客户于香港犟制履行海外发出的仲裁裁决。

  7. 合约纠纷
    敝所向客户在不同的合约、协议纠纷中提供法律意见, 如联营协议、投资协议、合伙协议、股票认购权协议、生产协议、及有关上市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等等。

  8. 有关担保的索偿
    有关担保的法律十分复杂,敝所曾代表客户成功强制履行担保及对担保索偿抗辩。
     

强制令

申请强制令须要一队拥有相关技能之法律专业人仕。再者,强制令申请一般要求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地处理申请。敝所之律师曾成功为客户取得不同的强制令。当中包括Anton Piller Order、Mareva Injunction、反对诉讼强制令,有关知识产权纠纷的强制令,限制性的强制令与及强制令以防止扰乱建筑地盘、强制令防止滋扰、强制令停止违反公契行为及强制令以防止骚扰 (例如 “收数骚扰”)。

 

敝所已将部份处理之个案的裁决书上网,有兴趣人仕,可于敝所之网页www.alp-legal-service.com 取得更多有关敝所的资料。